12月27日,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联合发布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,定下了视频服务“国有化”的基调。在去年7月份的时候,写过一篇文章《出版总署给“印客”立规矩,下个会是视频吗?》。
所以,套用keso的一句“名言”:“视频”这孩子,终于出事了!
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的出台,不管是处于怎样的背景和目的。但。在出版总署给“印客”立规矩的时候,视频的命运就已经定了。相对与印刷出版物,利用可以让世界变小的互联网来传播有声有色的视频,很是“危险”。首先是国情不相匹配,其二,视频网站本身内容存在太多的问题。也许现在还有人在取笑那个CCTV的小女孩,在恶搞炒作“很黄很暴力”的08年流行语。但打开哪个视频网站,能吸住眼球的都是哪些黄、暴力的内容。而且还偷着摸着半夜三更的捂自己的耳朵来敲自己家的门铃。为眼球为流量为名气为风险资本为了什么呢?
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是有不合理的地方。广电总局的行为也是司马昭之心都知道,其行为也被行业人士所不齿。惹了众怒,也未必真的如他们所愿。骑着老虎装威风的事情,总有一天回被人揭起他黑暗的面目,在美丽的阳光下烈日曝晒。就算一时得逞未必能“富贵”一辈子。但,目前国内的视频网站,也真需要做一个反思。自己的耳朵是捂住了,但你影响了一些不习惯听铃声的人的睡眠嘛。自己的网站上是否能少一些让人抓住把柄的内容,至少被广电总局抹杀的时候,还多一把眼泪?
在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公布后所产生的反响以及“很黄很暴力”事件的产生,不同的声音回响着。支持或者反对都不重要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,很多人都可以说了自己的话,至少相对几十年前,纯洁了很多。不断开放和自由,是社会发展的必然,虽然我们无法预知未来,但美好的愿望肯定在不断完善中得到实现。我们现在来抱怨自由抱怨要开放“很黄很暴力”,有一部分人开心,也有一半人反对。很正常。这个就是国情。
社会在进步和发展。网络也一样,能挡住的流水不是潮流,乃涓涓小溪,小溪成为潮流,需要的是时间的积累。所以,《管理规定》的作用,未必是视频的末日,是成为美好未来的一个过程。
美好的,就是美好的,未来就是未来,视频也一样。
2008-1-11 11:19:00
“视频”这孩子,终于出事了!
2008-2-12 16:48:00
